以前的刑法规定是满16岁承担刑事责任。。从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规定年满12岁承担刑事责任。。
民法典里没有规定刑事责任年龄
规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是刑法
目前最新的规定是刑法修正案11,按照最新规定,12周岁起就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规定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他有法律监护人,就是他的父母,逃脱不了责任,如果年满18岁,他就可以完全负刑事责任,如果他犯罪,是逃脱不了惩罚。
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刻不容缓,势在必行。
近年来,低龄人员恶性暴力“犯罪”行为不断发酵,持续引发社会关注。不仅是社会公众,法律从业者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立法的滞后性颇有微词。由于低龄人员恶性犯罪的对象,多是年龄更小的未成年人或其他身体素质上较弱的女性和老年人。其本身的恶性和手段之残忍多令人发指。加之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的“袒护”,让这些实质意义上的“犯罪分子”更加有恃无恐。
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无论是从认知还是从身体状况上,都与40多年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我国的恶性案件刑事责任年龄仍沿用40多年前1979年刑法中所规定的的14岁。这是法律的严重滞后,它没有充分考虑到当今社会复杂变化,对于未成年人身心状态的干扰。刑事责任年龄与心理生理状态的差距使得一些。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认为无刑事责任年龄是一种天然优势,非但没有对法律的敬畏,反而对暴力犯罪持积极追求的态度。
从国际社会上来看,刑事责任年龄的下调也是一个大趋势。美国多州刑事责任年龄都降至12岁甚至更低。英国甚至出现10岁女孩,因暴力犯罪被判终身监禁的案例。英美法系中的“恶意补足年龄原则”逐渐被刑法学界接纳,并且从某种意义上成为一种刑法理论界的共识,即年龄不足以负刑事责任时,其犯罪手段和犯罪行为本身所体现的恶性为其本人所认知,这时应当认定为犯罪。
修改刑事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增强法律的一般预防功能。12~14岁年龄犯罪,虽然近些年频频被报道出来,但是从社会生活中仍然是个例。修改刑事立法主要是为了防止这些极端案件造成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引导,让更多未成年人能够对法律心怀敬畏。致人死亡的恶性案件,将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岁,也是充分考虑到12~14岁是大部分男童进入青春期的时间段,12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犯罪,在生理状态上,独立完成的可能性较小。12~14岁已经有能够有独立意识,如果有法律的限制,将会让很多有暴力思想的未成年人,由于对法律的敬畏而放弃实施暴力犯罪。
因此,下调刑事责任年龄不仅仅是对社会公众的负责,对于未成年人也是一种保护。
英美法和大陆法有所不同,在美国有35个州没有起点说,6个州设6-9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还有9个州设10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
涉及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里修改是刑法修正案(十一)的重点内容。我们刑法沿用了40年的刑事责任年龄引来修订。
修改前的刑事责任年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修改后的形势责任年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是大家期盼已久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修改规定。从规定来看,自然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我们将完全刑事责任年里从原先的16周岁降低到14周岁,也就是说,只要年满十四周岁,实施违法犯罪,那就要承担刑事责任。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则从原先的14周岁到16周岁修改为12周岁至14周岁,不过这个内容有所改变。原先是涉及8个严重性犯罪需要追责,现在是只有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重伤,并且还需要最高检的核准。
修改刑事责任年龄算是众望所归的结果。这些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现象十分明显,并且犯罪数量、犯罪手段、犯罪后果都越来越严重。但碍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我们无法追究这些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我们沿用了40年,这些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我们在经济、科技、教育、未成年人的发育等等方面都所有变化。立法方面自然也是要与时俱进。当然,惩治犯罪只是结果。我们自然是希望这些立法规定能够对未成年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从而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起到规范、指引。
一、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多大一般是16周岁,特殊情况下是16岁。二、适用刑事责任年龄注意什么1、跨刑事责任年龄犯罪的认定刑法对不同责任年龄犯罪、惩罚原则不一样,对于跨年龄犯罪的认定,不能按照前后一并认定的方法去处理,而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不同的年龄时期,分别予以认定。具体来讲,如果未成年人在年满14周岁以前和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期间都实施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行为,应当对其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期间实施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应将年满14周岁以前实施的行为作为犯罪一并追究。未成年人在年满16周岁前后都实施了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行为,应当对其年满16岁以后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应把年满16周岁以前实施的行为作为犯罪一并追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凡属于该责任年龄时期不应负刑事责任的犯罪,一律不追究或不应当一并追究刑事责任。有些案件可以作为情节考虑。2、年龄的计算法律规定的年龄,一律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并且应自行为人出生的年、月、日起按日为单位计算实足年龄。例如,“不满14周岁”,包括周岁生日在内,“已满14周岁”则应从周岁生日之第二天起计算,其他不满16周岁,不满18 周岁的均应依此计算。有人提出责任年龄应当按全国普查用的周岁年龄对照表以公历6月30日前、后为标准时间计算,这是不合适的。人口普查的年龄统计方法和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二者法律性质不同,决不可混为一谈。还必须指出,刑事责任年龄指的是实施犯罪时的年龄,而不指破案或审判时的年龄。责任年龄的确定是刑法中的重大问题,它直接涉及到刑罚惩罚范围,涉及到是否从轻、减轻处罚,如果某人尚未达到法定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即使行为人在客观上造成了严重结果,也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正确理解刑法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对于正确定罪量刑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把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作为重要事实予以查清。法律文书要写明未成年被告人出生的年、月、日。对于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待查证属实以后再定罪量刑。3、刑事责任年龄的确定犯罪主体中的刑事责任年龄,是依行为时为准还是依结果发生时为准,这涉及到对年龄的实际确定问题。在行为与结果同时的场合,对其确定一般不发生问题。但是,当行为结果不同时时,则涉及到以哪一个时间去确定其年龄的问题。这一问题之所以需要明确,是因为在有些案件中,行为时被告人尚未满14周岁(或者未满 16周岁、18周岁)而当结果发生时,被告人却满了14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18周岁),在这时,如何确定其年龄,便会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及刑罚轻重适用产生直接的影响。我们认为,从刑事责任年龄是为了解决行为人在行为当时是否具有辨别、控制能力这一点上来看,应当认为,以行为时被告人的实际年龄为准去确定其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比较科学的,当然,如果行为有连续或者持续状态,则应以这种行为状态结束之时被告人的实际年龄去确定其刑事责任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