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团结起来、收好证踞、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都可以!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我们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很多职场人会受到不平等、不合法的待遇!大部分人却抱着钱不多算了、怕麻烦算了、道听途说仲裁会偏向企业等想法放弃了维权,或者错过了仲裁时效,最后想维权也难了,其实在仲裁中企业的败诉率才是很高的。这一期文章,笔者整理这些关于劳动仲裁的攻略,目的就是帮助大家正确认识劳动仲裁,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能及时维权。
希望能帮到您!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不代表员工就不是用人单位的员工,只要员工在该单位实际工作,就应当视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其实只要单位没有存在其他的违法行为,即使有时候不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对员工的影响也不大。但是既然法律规定了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在一年之内,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长可以要求11个月的工资。
但是往往即使员工提出这样的要求,用人单位也不一定会支付,所以可能协商不成,如果员工想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话,只能去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就有可能导致员工无法在该单位继续工作。那么员工如果以此来作为离职理由的话,除了要求双倍工资外,还可以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还存在其他的违法情况,例如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的等,都可以在提出仲裁的时候一并要求。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我正走在劳动仲裁维权的路上,可以关注我!
我见过许多公司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但那些大都是一些私营厂,小公司。很多人印象中,外资厂,一些大厂,会做的很正规。实际上并不是那么回事儿,在效益不好的时候,他们也是绞尽脑汁,变着花样的去套路下面的员工,利用信息差,逼着员工走人。所以他们做了许多在法律的边缘的事情。
就以本人来讲,在公司发生工伤以后,公司第一时间,不是去给员工治疗手术,却是想方设法去掩盖和扭曲工伤的事实!
接下来,本人在跟公司交涉的同时,也在不断的收集证据。你跟公司讲感情,公司跟你讲利益。沟通到最后,实在是鸡同鸭讲时,不得不走仲裁这条路了。
在公司还没注意的时候,我已经将证据都收集齐全了。
劳动仲裁处目前已经受理,我过两天去领取受理通知,再接下来就是等待开庭仲裁了。
该出手时就出手。
不管前路怎样,都要坚定信心,勇往直前!多年回首,会发现这是自己一段难忘的经历和能力的提升的过程!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有多种途径维权。但是,应当首先选择成本最低的途径,也就是时间短、见效快的。
一、首先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这是最低成本的维权途径。
-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一定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充分了解情况后向用人单位提出自己对用人单位决定的看法、依据及处理意见,力争能够平和的协商解决。
-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反映存在的劳动争议,要求工会组织向用人单位提出建议,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二、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用人单位的违法做法,请求有权机关调解。
- 发生劳动争议的,往往是用人单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劳动监察大队调解。
- 对于行政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劳动监察大队,已法给予行政处罚,迫使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合法的权益。
- 追缴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的,属于行政机关的职权,劳动者职能通过向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住房公积金中心投诉请求追缴,不能提起仲裁和诉讼。
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不经仲裁,法院不予受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必经程序。
- 提起民事诉讼。对于仲裁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 诉讼后,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可以向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假设一个前题,遭遇劳动纠纷,要么是双方对于要达成一致的问题(比如工资、待遇、工伤、离职等);要么是用人单位“强势压人”,或者劳动者有点蛮不讲理!否则的话,就不可能存在纠纷。
既然出现纠纷,就说明双方是无法达成一致的,这个时候需要第三方来出面协调!我们所设立的第三方,是不会洞察一切,可以在没人告知的情况下,主动去发现存在的纠纷,主动去帮你解决纠纷;这就需要继续解决问题的一方,主动去告知第三方,寻求第三方的帮助。
那么,这个所谓的第三方是谁?如何才能让第三方为你出面协调解决?且听我一一到来!
一、找用工单位所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一般属于社会和劳动人事保障局所属的一个下属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同时兼顾老动仲裁的职能。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或投诉,可以到用人单位进行核实;如果你举报证据不足,可能会查了白查!如果你有一丁点证据证明你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那么,你的劳动投诉诉求会被劳动检查大队受理,并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二、如果劳动仲裁的结果你觉的不公平,你可以在拿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进一步申诉!这个时候,你需要律师,也可以到当地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否则,你胜诉的可能性很小!
三、如果前两个程序仍没有让你满意,你可以通过上访,先找区县一级;然后市、省,甚至中央!不过,一般的劳动纠纷,不至于让你费这么大的劲去瞎折腾。除非你就是一个较真的人,像《秋菊打官司》电影里的主人公那样,你尽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不过值不值,你自己看着办!
劳动者被不守规矩的企压榨现象,大大小小较多。为什屡禁不止?主要有三大原因:
一是管理层管不过来。小型案例难以顾及。
二是企业违法侥幸心理占据上风,不管什么错,先就这么做,到时有人查,再来拖着过。
三是职员维权意识不强,维权技术差。
如何解决维权滞后与松软,应从以下几点入心入手:
管理部门与企业签订依法用工责任状。小案约谈纠正兑现,大案依法查处不怠。各企业要成立维权接待室,专人负责查办职工的反映。
职工进企业时,应人手一册维权常识。从正反两方面宣传维权必理,违法必究的知识。
工会组织应依法与企业随时协商解决职呼声,要形成劳动纠纷调查笔录。充分发挥同级劳动争议调组织们功能。
上级人社机关应经常到企业巡查,现场办公,就地落实解决问题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