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案件诉讼费的收取,是由国务院规定的,有的是按起诉的金额收取,如借款合同纠纷;有的是按件收取的,如劳动争议案件只收50元、行政诉讼案件只收10元;还有的是不收费的,如申请执行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等。
2、你没有说清楚是什么案件。具体可以在网上找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看看就明白了。
打官司所产生的诉讼费可以由被告方承担吗?为什么?
首先抛出个人观点,符合特定情形,比如被告败诉,打官司所产生的诉讼费可以由被告方承担。因为被告败诉,法律规定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什么是诉讼费?为什么缴纳诉讼费?
很多人因为产生纠纷,而会选择去法院进行打官司,打官司就会接触到诉讼费。打官司需要缴纳诉讼费,相信大家都知道,诉讼费就是打官司时需要交给法院或相关机构的费用。
打官司是国家为公民提供解决纠纷的方式之一,相对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而言,打官司的程序更为严谨规范,因此所需的成本也就更高。国家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基础设施建设等,因此需要缴纳诉讼费。
合理的诉讼费能够帮助当事人进行客观的评估,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胜诉的几率、诉讼时需要投入的时间和预期利益之间的比例、促使当事人采取更加理智的诉讼行为,也能帮助当事人积极谨慎的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
诉讼费包括哪些费用?
很多人认为诉讼费就是立案的时候交的费用,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立案的时候交的费用,一般为案件受理费。因此,诉讼费与案件受理费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等司法辅助人员发生的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费用。
案件处理费包括,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的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包括,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的费用、申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的费用、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特别程序中的申请费用等。
证人、鉴定人等司法辅助人员发生的符合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费用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费等。
打官司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诉讼费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费等,而每种类型费用的承担方式却各有不同。
(一)案件受理费的承担方式
一般来说,案件受理费费通常由原告先行向人民法院预缴,等案件审理完毕后,法院会根据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对案件受理费费在原告与被告之间,进行合理的分摊。而分摊主要根据,原告与被告双方之间的责任大小,来裁判各自需要承担案件受理费的金额。
- 一方完全败诉的案件,人民法院通常会裁判,由完全败诉的一方承担全部的案件受理费用。
- 原告申请撤诉的案件,既包括本诉原告申请撤诉的案件,也包括反诉原告申请撤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所有的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承担,但会减半收取。
-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案件,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之间各自承担案件受理费用的金额。
- 在公示催告程序中,案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承担
- 在督促程序中,如果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未提异议的,申请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承担;如果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有异议并导致督促程序终结,申请费用应当由申请人负担。
- 在强制执行案件,包括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裁判文书的,案件的申请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在财产保全程序中,申请对对方财产进行财产保全,案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承担。
- 其余申请费的负担方式,参照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方式。
(三)特殊情形费用的承担方式
- 适用民事诉讼法中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公告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 因当事人自身原因,不能在举证期内举证,在后续的审理程序中,提出新的证据而导致诉讼费增加的,由该当事人自己承担;
- 申请破产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申请的单位承担;
- 在海事案件中,一般申请费都由申请人承担。
总结
打官司的诉讼费包括多种情形,分别为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补贴费。
被告承担诉讼费的情形:
(一)一般来说案件受理费,根据案件当事人双方胜诉的情况而定,如果原告全部胜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部承担。
(二)申请费,在督促程序中被申请人没有提异议的,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费、在强制执行申请案件中,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费。
案件受理费标准由案件的性质和标准决定,如财产案件标的一万无以下的受理费为五十元,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具体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可参考《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案件受理费缴纳的方式: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出具受理案件的通知书,上面有应交的费用和银行账号,并规定于七日内缴纳。当事人在银行缴纳了受理费后,将银行出具相关单据交给法院即可。
这个问题分三个方面回答:
一、诉讼费多少?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规定,涉及财产的诉讼费根据诉讼标的额按分段比例确定诉讼费。具体地讲: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等等。
例如:
标的数额1万元,诉讼费50元;
标的数额10万元,诉讼费2300元;
标的数额100万元,诉讼费13800元;
另外,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诉讼费减半收取,调解结案的,也是减半收取。
至于诉讼费的承担,则要按双方输赢情况决定。
例如:原告诉被告10万元,原告预交诉讼费2300元。
如果法院判被告归还原告10万元,则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如果法院判被告归还原告5万元,则诉讼费双方各承担一半。
如果法院判被告不用还钱,则诉讼费全部由原告承担。
二、诉讼流程
原告到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
审查通过后通知原告缴诉讼费。
法院通知原告被告开庭时间地点。
开庭。双方同意调解,则进入调解程序。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则进入庭审程序。
原告发言。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被告质证。
法庭宣判,送达判决书。
三、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其中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有差别的。
1、借条的诉讼时效:
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约定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如果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则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2、欠条的诉讼时效:
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但是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这种情况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以三年为限。
以上回答供参考。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可以说,针对不同的民事纠纷,如果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具体的收费标准是不同的。大多数都是按件收费。但如果涉及到财产的话,那么就会根据涉案财产的金额来收取诉讼费
诉讼费承担分以下几种情况,总的来说由败诉方承担,有不足之处,欢迎补充:
第一种情况:由被告承担。这种情况最常见,不打没有把握的仗,尤其对于原告来说。所以,原告起诉时通常证据充分,有理有法。像那种恶人告状的事情,还是少有的。这个时候,被告要是不能从证据上找到漏洞,败诉的可能性很大。由败诉方承担,也就是由被告承担。
第二种情况:由原告承担。有时候原告起诉的事实与理由和事实不符,不能实现诉讼目的,被法院驳回的情况也有,这个时候,原告败诉,就由原告承担。原告承担的情况还要再插一个,就是原告自愿撤诉。这个时候,原告也应当承担诉讼费。
第三种情况: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摊。分摊的情况就是原、被告都败诉了。怎么会都败诉?比如原告诉讼要求被告支付10000元,最后法院判决被告支付7000元,那么争议的3000元对于原告来说就是败了,承担3000元败诉的费用;对于被告来说,败了7000元,承担7000元的诉讼费用。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双方自愿协商承担费与,与胜败无关。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1、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2、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3、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